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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当雄县开展打击非法捕鱼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1-05-14 17:4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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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凌晨1时,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当雄县举报,称纳木湖边有人非法捕鱼。接到举报后,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组织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当雄县农业农村局深入纳木湖实地进行现场检查,在纳木湖乡派出所的配合下,现场发现9人4辆车分别在纳木湖乡两个村非法从事捕鱼行为。依据《拉萨市野生鱼类保护办法》(第61号令)第五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场依法查扣渔网2条(长度分别为5米、10米)、鱼箱2个、氧气瓶7个、水桶1个,水桶裤6条,没收渔获物约150公斤(已放生),并依法处罚违法捕鱼人员1万元罚款。

通过此次执法,严厉打击了非法捕鱼行为,保障拉萨市野生渔业资源,促进全市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求,一是当雄县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拉萨市野生鱼类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和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炸鱼、捕捞、贩卖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群众依法开展渔业生产与经营。二是深刻认识非法捕捞、贩卖行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县域内渔业执法力度,确保渔业执法取得时效。三是加强与县直各部门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推进渔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的能力和效果,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责任编辑:高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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