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   
无障碍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行政许可处罚

拉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以案释法助推执法业务提升

发布时间:2021-06-29 16:12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打造学习型团队,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今年以来,拉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二队以学促干、以干带学,学以致用,学用结合,通过以案件释法,助推执法渔政业务迈上了新台阶。截至目前,指导县(区)查办渔政案件2起。

2021年5月份,先后两次接到当雄县农业行政执法队非法捕捞野生鱼线索后,拉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我队执法人员并邀请自治区渔业领域相关专家亲自到场指导检查。经核查,两起案共非法捕捞野生鱼总重1900余公斤,涉嫌犯罪嫌疑人11名。依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其中,第一起案抓获6名涉嫌非法捕捞鱼者进行了警示教育,并没收非法捕捞所得鱼250余公斤(当日回放湖),行政罚款10000元。第二起案查获2辆车辆(鲤鱼4629条、总重1656.79千克)、使用5名嫌疑犯人。经查该案涉嫌人员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违反禁渔期进行捕捞,使用禁用渔具,超过最低捕捞标准。其中一名嫌疑犯是屡教不改,鉴于以上原因此案已构成犯罪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建议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目前,将此案由当雄县刑警大队在办理,犯罪嫌疑赵某等五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通过开展案例指导工作,修补了执法漏洞,强化了执法薄弱环节,加强了自身执法监督,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

责任编辑:顿珠云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