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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8 11:51
来源: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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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 】

对拉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44号提案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牧民群众牲畜出栏审批手续复杂

【办理结果】

白玛多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牧民群众牲畜出栏审批手续复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馈的牦牛肉销售给单位,报账手续多的问题,建议您组织农牧民组建养殖合作社,办理营业执照,合作社账户,税控发票等,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并与供货单位签订协议书,明确每月供应量、资金结算方式,解决后顾之忧。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发生,要求各县(区)加强牲畜疫情排查,并加强牲畜出栏上市前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牲畜出栏上市前应到所在地动植物检疫点申报检疫,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类健康。为加强净土健康产业政策补贴资金监管工作,要求牲畜购买、出栏应出具买卖合同、检疫票、买卖发票、电子凭证等,重点是加强拉萨市净土健康产业政策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养殖场、养殖合作社、养殖户依法合理享受政策补贴。

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牦牛产业政策扶持优势,加大对农牧民教育引导,鼓励农牧民加大牲畜出栏,及时淘汰老弱病畜,重点推广3.5-4岁牦牛开展集中育肥。

与净土公司签订收购协议,推行“公司+合作社+养殖大户”和“公司+基地+牧户”的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合作,实行风险共担机制,通过预付定金、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以产业的壮大发展带动农牧民群众稳定增收。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提高农牧民经济收入,增强农牧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感谢您对我市牧民群众牲畜出栏审批手续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拉萨市农业农村局,6321172。

责任编辑:张开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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