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 第十一届 第五次
116-004
巴珠
市农业农村局
A类
面见答复
巴珠代表:
您提出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工作中增加新建住房面积的提案收悉,经与您当面沟通后,现将该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在拉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坚持以农牧区的发展为工作指导,以“三农”工作任务为基准,以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为目标,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全力做好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拉萨市制定《拉萨市第二批“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全面改善农牧区居住条件、提升农牧民居住环境为目标,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为抓手,大力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推进“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持续提升农牧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针对房屋面积偏小的问题,《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在符合住宅用地面积、用地条件充足以及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允许群众适当增加建房面积,面积上浮情况根据住户意愿和经济能力确定,自加房建部分原则上统规统建,增加面积所需资金,按建设指导价2000元/㎡执行,由群众全额承担”。
二、下步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的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拉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狠抓“三农”工作的开展,集中精力做好顺民意、解民忧、谋福利的实事。结合工作特点,在广大农牧民群众中开展广泛深入的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反映农牧民群众的需求,争取更多的农牧业基本建设投资,同时协调各行业、各职能部门凝心聚力共同创造条件,解决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力争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感谢您对我市“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稿》并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农业农村局,6325845。
责任编辑:张开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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