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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5 16:4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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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 】

对拉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21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建议

【办理结果】

斯曲罗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力度继续加大,未来耕地管理也将更加严格。2019年以来我市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2.01万亩,改造提升3.57万亩。

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发挥拉萨首位度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始终把青稞安全放在首位,为建设好全市高标准农田,市委专题研究在国家和自治区补助3000元/亩的基础上再增加财政补助资金1000元/亩。从2023年起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已达到4000元/亩。

今后,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将全市 54.92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全市耕地红线,助力乡村振兴,助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感谢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拉萨市农业农村局,6364241。

责任编辑:张开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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