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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

发布时间:2019-10-09 14:58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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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路,大力推进产业强市战略,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增收和持续增强特色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采取政策扶持、强化服务等方式,不断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

一、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我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三年评定一次的要求,2018年市农业农村局重新对拉萨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进行了评审认定,目前我市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共计61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占10%,自治区级龙头企业9家,占15%,市级龙头企业46家,占75%。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总产值达19.4亿元,销售收入达9.7亿元,带动约2万余户农牧民就业增收。全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积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紧紧围绕我市净土健康特色优势产业,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一)数量不断增多,质量不断提高。2018年我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由原来的35家增长至目前的46家,其中主营业务2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有26家,企业经营理念不断增强,注重企业产品包装技术含量的提高,产品研发投入达3000余万元,同时注重开发新的销售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线上销售平台拓展企业销售渠道,2018年实现线上销售额1199万元,其中西藏阳光庄园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实现线上销售收入711万元。

(二)辐射带动效应不断增强。龙头企业通过开展农超对接、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经纪人+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联结方式,带动农牧业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2018年,我市青稞加工企业共计加工拉萨青稞8856吨,占企业青稞总加工量的41.3%,企业通过产业分红带动2922名农牧民(其中51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品牌建设能力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市立足高原农牧业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探索品牌富农、品牌强农的发展之路,通过实施农牧业品牌化战略,初步建立了区域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多层次体系,成功创建了“拉萨净土”区域公用品牌,拥有了“阿佳、赛牦岗、优敏芭”等国家级、自治区级知名商标品牌。目前企业(合作社),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6个,绿色食品认证20个,有机食品认证12个。涉农企业注册商标数为42件,其中驰名商标7件,著名商标30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龙头企业产业化链条短,资源利用广度、深度不够,农畜产品附加值低。产品研发能力不足,部分企业“热衷”于注册发明专利,但到手的专利真正做到推广应用,并形成经济效益的较少。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专业化程度和品质不能达到市场需求,同时企业受技术等各种因素制约,产品往往需要运输到内地企业代为加工,随后企业进行贴牌销售,如当雄县净土公司牦牛肉系列产品由四川省某企业代为加工,在拉萨本地真正能够做到自研、自产、自销的企业较少,同时就牦牛系列产品而言,都说牦牛全身是宝,但其毛、皮、血、骨和脏器利用率较低,目前市场上仅有少部分的牛角制品等作为土特产品进行销售。二是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与内地发达地区相比,其实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在生产规模、经济实力、发展模式等方面仍有较大的差距,在58家龙头企业中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仅有38家,龙头企业管理模式相对落后,有的企业甚至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三是品牌意识差,产品定位高,价格高。我市农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均有较好的品质和高原特色优势,但其品牌不响,知名度不高。由于生产成本高,产品定位较高,导致产品价格高,在尚未形成特有的品牌效益的基础上,产品较高的价格往往令人“谈钱色变”。四是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宣传推介“几无章法”。如我市青稞酒、牦牛肉干生产加工企业较多,企业相互竞争,形成内耗,同时有些企业在没有充分挖掘本地市场站稳脚跟情况下,急于打开内地市场。五是龙头企业融资难。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贷款难,资金筹措难,严重制约了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六是利益联结机制仍需更加稳固。多数企业与农户仍是较为简单的买卖关系,企业与农户关系既不稳定也互不负责,农户在较多情况下仍是农产品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就供求双方而言,都希望利益导向对自己有利,农户往往是弱势群体,供求双方经常在原材料质量、价格等方面存在争议。龙头企业没有稳定的、价格波动小、品质有保障的原材料供应,导致基地从外地调运原材料也不愿意消耗本地原材料的尴尬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从制度方面,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龙头企业评审认定中对于主营业务脱离农业、带动能力明显不足的企业,取消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使之不再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对于带动效益好的企业,按照带动户数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措施,同时加大扶持与农牧户有订单的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制定企业在收购农产品环节中的补贴政策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二)充分调动龙头企业品牌建设积极性。企业是品牌建设的主体。将我市净土健康产业补贴资金等相关政策性扶持倾斜于培育品牌的创建主体,加大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不断强化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品牌意识,不断加大对企业品牌建设的投入,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美誉度。

(三)进一步扩大企业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北京、江苏援藏优势及各类展销平台,加大我市特色产品品牌推介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品牌知名度。设立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开展线上销售,对企业参加内地推介会、展销会上签订订单的企业或者签订较大数量订单的企业,报销展销期间的部分费用或者对其进行资金政策奖励扶持,达到从帮忙找门路到企业积极主动拓展市场的目的。

责任编辑:韩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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