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   
无障碍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计划总结

2022年拉萨市农口干部下基层服务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3-15 12:13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为深入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切实解决农牧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拉萨市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2022年全区农口干部下基层服务拉萨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市县乡三级农牧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服务活动。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着力提高农牧业科技服务水平、带动提升基层农牧科技人员实践技能。2022年,共组织市县乡三级农牧科技人员500余人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服务基层,累计开展技术服务活动30余次,组织种植养殖培训50余场次,培训农牧民群众2000余人次。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农牧科技服务,切实把农牧业实用技术、科技成果等优势资源向农牧业生产发展主战场聚集,科技支撑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作用明显增强,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人员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农牧业提质增效和农牧民增收致富。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推进种植业提质增效

1.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农科院及自治区推广中心等专家紧紧围绕“种植业生产技术”、“病虫草害防控技术”、“设施蔬菜种植技术”等内容,赴各县(区)以课堂培训、现场示范指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办培训班7期,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站技术人员、各县(区)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科技特派员、科技明白人、种植大户以及农牧民等1000余人次。

2.扎实推进品种技术试验示范工作。围绕全市农业现代化、智慧化发展趋势,立足本地独特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抓好新品种的培引、新技术应用、新装备配置、新模式的推广。全年共引进油菜、亚麻、玉米、马铃薯、露地蔬菜等40余个新品种,开展青稞包衣剂、生长调节剂及除草剂共计13种农药的药效对比试验,建立种子田和示范推广共计6603亩。

3.强化田间病虫草害监测工作。针对常年虫情易发区域进行监测调查、预警,积极推进统防统治、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累计开展大田普查病虫害30余次。同时,以农家肥积造、秋翻、冬灌、土壤“京马孽”处理等工作为重点,在达孜区、林周县、堆龙德庆区等地开展无人机植保社会化服务试点示范活动,覆盖面积6000余亩,进一步提升我全市专业化统防统治效率,提高农业新技术、植保新技术覆盖面和到位率。

(二)立足实际,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1.早部署,着力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确保动物疫病的有效防控,市级科技服务人员提前安排部署“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相关工作,按照免疫技术达标、注射任务达标、免疫效价达标三达标的要求,先后在各县(区)陆续开展了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发放、召开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动员会和开展动物免疫注射等相关工作。全市春防实免1253212头(只、匹),免疫率为99.70%;采集春防抗体效价检测样品3128份,已完成实验室检测。

2.抓培训,着力提高基层科技人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和推动优质牦牛冻精推广,2022年,我市共举办优质牦牛冻精推广和繁育培训班、牦牛经济杂交配种技术培训班7期,邀请自治区专家到各县(区)授课,累计培训基层配种员、实验室人员以及农牧民群众344余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科技服务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与实践操作能力。

3.强服务,着力开展科技服务基层工作。积极推进黄牛改良和经济杂交工作,2022年,累计向全市黄改、经济杂交点及各县(区)奶牛养殖场提供液氮近5000立升,发放冻精26843剂,现已完成配种11322头。同时,实施了《拉萨市优质牦牛冻精推广示范》项目,累计生产牦牛冻精1万剂,已推广8000剂,培训基层配种员30名。

(三)强化服务,加快农畜产品加工规范发展

1.有序开展农畜产品加工技术服务。今年以来,科技服务人员分别赴曲水县和尼木县共计5家企业、4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家家庭农牧场开展了指导服务,对服务主体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设施设备、原料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等进行详细了解与指导。同时,到各县(区)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经营主体开展安全生产等政策宣讲活动,累计开展200余次。

2.加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组织各县(区)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并按照《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对录入合作社信息进行审核,最终通过市级审核6家,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4家。同时,对家庭农(牧)场申报业务进行指导服务,累计接受各县(区)和申报主体咨询100余次,审核各县(区)家庭农牧场申报材料69份。全年共计拨付2021年市级家庭农(牧)场40万元、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400万元。

3.贯彻落实资金扶持政策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经主体申报、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市净土健康产业专项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审核预算等程序,确定了2021年全市净土健康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政策补贴项目共计118个,涉及补贴资金4072.53万元,目前已基本兑现完成。

(四)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农牧区改革

1.制定方案,达成共识。及时组织召开服务组成员对接会,根据服务工作任务,结合服务组成员工作职责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先期对拉萨市8个县(区)若干个乡镇、村居、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工作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农牧区改革工作实情,进一步充实完善服务工作方案。

2.深入基层,了解实情。4月18日至29日,集中组织人员,深入拉萨市8个县(区)、14个乡(镇)村(居)、11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个家庭牧场,对农牧区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农牧区改革工作的进展、成效、存在困难问题、充分听取农牧民群众和基层涉农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3.搭建平台,持续服务。为在规定服务期内持续、有效开展好涉农领域内各项改革的服务工作,特别是及时宣传、解答农牧区改革政策,有效推动改革工作,根据工作需求,建立了农牧区改革服务组成员与8个县区农业农村局涉及农牧区改革工作的工作专干人员组成的“拉萨市农牧区改革服务工作微信工作群”,形成了随时可以沟通交流的工作格局。

三、存在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导致技术服务不到位。一是目前我市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存在“青黄不接”的现象,年轻技术人员数量少,流动性大,又缺乏生产实践经验,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影响了工作的成效;二是农技人员数量偏少,人手不足。农业农村工作纷繁复杂,涉及面广,业务量大,农业战线各部门都存在缺编情况,有些部门还存在农技人员被借调在编不在岗的情况,人手严重不足。

(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有待进一步规范管理。由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准入门槛较低,近几年数量发展迅速,但真正与农牧民群众形成利益联结的带动性好、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合作社较少;基层在培育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中没有形成工作合力,除农口部门外其他部门参与培育发展、规范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较少,而合作社种类多、经营范围广,仅靠农口部门来指导规范发展,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清理整顿“空壳社”过程中,存在合作社注销的手续繁杂,多数“空壳社”不愿主动注销,有些“空壳社”在原先经营过程中欠缴税费,导致无法及时清理。

(三)加工企业设备闲置、产品研发能力不足。有些企业在建立初期盲目引进大型设备,设计产能与产品销售能力不匹配导致设备闲置;农畜产品一些关键性基础技术还没有取得实质突破,产业发展制约明显,部分产品加工“青稞加工就是糌粑、牦牛肉加工就是肉干”的初级性特征明显。

(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上有待规范。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过程中,由于县(区)没有安排专项资金,导致履行农转非手续或者核查卫片图斑面积时无法进行勘测定界;由于相关配套法规、细则尚不够明确,各县(区)相关部门在农村村民住房和宅基地管理工作中,面临执法边界模糊、职责分工不清等问题。

四、下一步计划

2023年,我们将扎实推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开展各类科技服务活动,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突出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一)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及双减工作。稳步提升我市耕地质量等级,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及测土配方施肥宣传指导工作;巩固国家级及自治区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进一步完善我市耕地质量监测体系运行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各类化肥农药试验、示范工作,探索减量增效新途径。

(二)在建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上提供服务。计划组织区市县相关人员,重点对发展前景好、带动性较强的合作社带头人进行合作社经营规范提升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农牧民群众与市场经济中的纽带作用,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针对合作社规范发展和“空壳社”清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建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我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相关政策,为建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遵循。

(三)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上提供服务。督促各县(区)加快开展成员身份“两头占”清理、股权证书印制发放和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开户等工作,并适时开展市级验收。有序开展2022年度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拉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办法》,持续规范完善股权管理制度建设。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联合组织、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税务、乡村振兴等部门,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人才、资金、项目、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的扶持优惠政策,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好的参与市场经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四)继续抓好科技服务各项工作。加大市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将线上销售、安全生产、制定行业标准等作为评定指标依据,开展市级示范社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从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对经营主体开展培训,通过争取北京、江苏援藏资金,组织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负责人赴内地培训交流,学习内地的先进管理经验与安全生产模式等,进一步提升农畜产品加工业水平。

责任编辑:次仁曲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