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   
无障碍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通告公告

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拉萨市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15:43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梧新区、空港新区管委会(经发局):

《拉萨市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拉萨市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市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开展,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试行)》(藏农环组办发〔2019〕15号)及《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拉委农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和“够用、耐用、能用、实用”的总体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因地制宜,先试点示范、后面上推广、再整体提升,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引导农牧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切实增强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各级党委、政府重点抓好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示范引导等工作,不能大包大揽,不替农牧民做主,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刮风运动。从实际出发,尊重农牧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习惯,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引导农牧民投工投劳或出资,共同建设幸福家园。

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以乡村规划为引领,统筹安排各类资源,充分考虑当地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特点和农牧民群众需求,先搞规划,后搞建设,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以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为主,兼顾考虑高寒牧区联户公厕,人员密集场所公厕建设,统筹安排农村厕所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村容村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协同推进。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基础条件和气候类型,合理制定改厕目标任务和推进方案。按照“够用、耐用,能用、实用”的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科学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高大上的“形象工程”。

坚持有力有序、务实高效。强化政治意识,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进度,力争如期完成三年农牧区改厕任务。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首先解决干净实用厕所需求问题为主,再逐步提档升级,坚决克服短期行为。坚持建管结合,积极构建长效运行机制,持之以恒将农村“厕所革命”进行到底。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示范县基础较好、基本具备条件的村庄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左右。每个被评为中国传统村落的村庄、美丽乡村建设不少于1个公共厕所,完成自治区确定的国道沿线,旅游景区公厕规划建设任务。厕所粪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得到初步建立,农牧民群众基本养成良好的如厕和卫生习惯。

到2022年,全市农村公用厕所、无害化户用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厕所粪污逐步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农牧民群众如厕和卫生习惯进一步改善。

四、重点行动

(一)加强调查,全面摸清底数。各县(区)要按照《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对各类厕所分类、数量和改厕标准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厕所现状大摸底,以县域为单位摸清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按照“一村一档,一户一卡”的要求建立专门台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农村厕所建设,管理维护,使用满意度等情况,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及时跟踪农牧民群众对厕所建设改造的新认识、新需求,不断完善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改厕方案。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水平、农牧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规划,按照村庄类型,突出乡村优势特色,体现农牧区风土人情,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分类指导,合理选择改厕标准和模式。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户厕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8]4号)要求,加快试验示范总结适合我市农牧区卫生厕所技术标准、改厕模式和建设定额等相关规范。立足各地实际,科学合理选型,宜旱则旱、宜水则水,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牧民群众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统筹考虑农牧区新型社区建设、易地搬迁、生态搬迁、地质灾害搬迁、边境小康村的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常年气温较高的低海拔农林区村庄、干热河谷区村庄可推广使用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用厕所;城镇近郊污水管网覆盖到且冰冻期短的村庄,可推广使用水冲式无害化卫生户用厕所;“一江两河”流域等河谷农区,半农半牧区主推藏式楼阁(塔楼、吊楼)生态卫生户用旱厕,配套贮粪发酵池,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高寒缺水,冰冻期长的牧区可推干燥脱水式卫生旱厕及联户公共卫生旱厕,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厕所进院。结合自治区“厕所革命”和乡村旅游发展,推进农村公厕与各类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相配套,便于管理和维护。(农村户厕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公共厕所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旅游发展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稳步推进,开展农村改厕示范建设。坚持“整村推进、分类示范、自愿申报、先建后验、以奖代补”,优先安排一类县(区),稳步推进二类县(区),适度推进三类县(区)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在县(区)域中,以城镇郊区、主要旅游景区、扶贫搬迁点、边境小康村和主要交通干线沿线村等具备条件的村庄为重点区域确定本地区农村改厕的优先顺序,集中力量、精准推进,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的根本要求,贯穿改厕工作始终。树立一批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分阶段、分批次滚动推进,以点带面,总结推广一批适宜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农村改厕典型经验和模式,探索解决好高寒冰冻、干旱缺水和居住分散地区的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攻关,提供改厕技术支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对口援藏省市在技术方面的援藏支持,加强与科研院校和企业的合作,在改厕材料、无害化处理、除臭杀菌、低温防冻、粪污回收利用等方面,加大科技攻关力度。试验开发适合我市农牧区实际,经济实惠,群众乐见乐用,易维护,效率高的卫生厕所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改厕模式,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改良技术,技术指标和效果评价应符合相关标准。强化高寒地区厕所粪污处理防冻措施、干旱缺水地区节能节水等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环保、节水、节能型公共厕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厕所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交流活动。(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监督,严把农村改厕质量关。强化县(区)党委政府在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农村改厕全过程管理,对改厕质量和“厕所革命”成效负总责。各乡(镇)、村(居)两级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划片包干,现场指导监督改厕标准和流程,把好施工关、质量关。卫生厕所一体化厕具产品要注重材料强度和密闭性,做到不渗不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鼓励各地利用信息技术,按照“一村一档、一户一卡”的要求,对改厕户信息、施工过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共厕所,旅游厕所实行定位和信息发布。(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各县(区)要明确农村厕所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形成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机制。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鼓励各地探索推广“以商建厕、以商养厕”模式,搞活机制,确保建设和管理到位。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相关人员培训,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组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或集中处理,采取“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等方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建立粪污收集运输体系。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建设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购置粪污收集运输车,确定人员统一开展收集和清运。鼓励各地探索粪污肥料化、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推行污水无动力处理、沼气发酵、堆肥和有机肥生产等处理方式,积极推动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粪污一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随意倾倒粪污,解决好粪污排放和资源化利用问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统筹,县(区)乡(镇)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在拉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各成员单位全力推进,各县(区)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申请中央、自治区支持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改厕为重要抓手有序推进。各级政府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民自愿改厕,支持整村推进农村改厕,重点支持厕所建设,改造以及后续管护维修、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鼓励各县(区)统筹安排与农村改厕相关的项目资金,集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支持农村改厕技术,模式科研攻关。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推动建立市场化管护长效机制,在用地,用水,用电以及后期运行维护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简化农村厕所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合理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强化督促考核。市级做好督导工作,按照“月报告、季调度、半年检查、年度考核”的要求逐级将农村“厕所革命”落实情况向上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推进农村改厕成效显著的县(区),在分配年度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各县(区)要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注重宣传动员。鼓励各县(区)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卫生乡镇创建等活动,充分发挥驻村、驻寺工作队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发挥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体组织贴近农村、贴近农牧民的优势,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农牧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