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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拉萨市2020年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10:02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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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及柳梧新区、空港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及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办根据各县区上报的2020年“厕所革命”新(改)建计划,制定了《拉萨市2020年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计划》,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4月15日之前将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4月3日

拉萨市2020年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补齐影响农牧区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城乡文明建设,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试行)》(藏农环组办发〔2019〕15号)的要求及《关于报送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实施情况和2020年实施计划的报告》(藏农厅发〔2020〕16号)的精神,2020年我市计划推进“厕所革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厕所10000户,为确保本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和“够用、耐用、能用、实用”的总体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推进全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厕所新(改)建工作,进一步引导农牧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切实增强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全市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厕所10000户,其中城关区100户、堆龙德庆区818户、柳梧新区33户、尼木县1154户、曲水县1800户、墨竹工卡县1605户、林周县1550户、达孜区2000户、当雄县630户、空港新区310户。实现3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居)村庄的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其他基础较好、基本具备条件的村庄户用卫生厕所新(改)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厕所粪污得到积极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得到初步建立,农民群众基本养成良好的如厕和卫生习惯。

三、主要任务

(一)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改厕方案。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水平、农牧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等规划,按照村庄类型,突出乡村优势与特色,体现农牧区风土人情,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改厕类型、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于2020年4月15日之前将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分类指导,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户厕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8〕4号)要求,加快试验示范适合我市农牧区卫生厕所的改厕模式。立足实际,科学合理选型,宜旱则旱、宜水则水,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牧民群众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

(三)稳步推进,开展农村整村改厕示范建设。坚持“整村推进、分类示范、先建后验、以奖代补”的原则,优先安排3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居)(如墨竹工卡辖内拉林高等级公路沿线6个村居)的厕所新(改)建工作,适度推进其他基础较好、基本具备条件的村庄户用卫生厕所新(改)建。集中力量、精准推进,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的根本要求,贯穿改厕工作始终。打造一批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居)。

(四)加强攻关,提供改厕技术支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对口援藏省市在技术方面的援藏支持,加强与科研院校和企业的合作,在改厕材料、无害化处理、除臭杀菌、低温防冻、粪污回收利用等方面,加大科技攻关力度。试验开发适合我市农牧区实际,经济实惠,群众乐见乐用,易维护,效率高的卫生厕所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县(区)结合实际创新改厕模式,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改良技术,确保技术指标和效果评价符合相关标准。强化高寒地区厕所粪污处理防冻、干旱缺水地区节能节水等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环保、节水、节能型厕所。

(五)加强监督,严把农村改厕质量关。强化县(区)党委政府在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农村改厕全过程的管理,对改厕质量和“厕所革命”成效负总责。各乡(镇)、村(居)两级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划片包干,现场指导监督改厕标准和流程,把好施工关、质量关。卫生厕所一体化厕具产品要注重材料强度和密闭性,做到不渗不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各县(区)要及时登录西藏自治区农村“厕所革命”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新(改)厕相关信息,并利用信息技术,按照“一村一档、一户一卡”的要求,对改厕户信息登记、施工过程监管、产品质量把关、新(改)厕检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和信息发布。

(六)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各县(区)要明确农村厕所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形成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机制。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鼓励各地探索推广“以商建厕、以商养厕”模式,搞活机制,确保建设和管理到位。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相关人员培训,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组织。

(七)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或集中处理,采取“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等方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建立粪污收集运输体系。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建设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购置粪污收集运输车,确定人员统一开展收集和清运。鼓励各县(区)探索粪污肥料化、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推行污水无动力处理、沼气发酵、堆肥和有机肥生产等处理方式,积极推动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粪污一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随意倾倒,解决好粪污排放和资源化利用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统筹,县(区)乡(镇)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申请中央支持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改厕为重要抓手有序推进。各级政府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民自愿改厕,支持整村推进农村改厕,重点支持厕所新建,改造以及后续管护维修、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鼓励各县(区)统筹安排与农村改厕相关的项目资金,集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三)强化督促考核。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月报告、季调度、半年检查、年度考核”的要求,逐级将农村“厕所革命”落实情况向上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每月25日之前由县(区)将“厕所革命”推进情况表报送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分配中央,自治区、市级财政年度资金时,对推进农村改厕成效显著的县(区)予以适当倾斜。各县(区)、乡(镇)要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注重宣传动员。鼓励各县(区)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卫生乡镇创建等活动,充分发挥全区驻村、驻寺工作队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发挥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体组织贴近农村、贴近农牧民的优势,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农牧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责任编辑:杨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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