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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4 16:25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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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柳梧新区、空港新区经发局:

根据《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美丽宜居示范村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村庄开展2021年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七县(区)(曲水县除外)每个县(区)申报村庄不少于5个,柳梧新区、空港新区不少于2个,已获得国家级美丽休闲乡村的村庄不再申报;

2.申报材料要经过严格审核,并由县(区)人民政府或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同意意见后上报。

3.申报材料(一式6套,附电子版)于9月10日前报送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艳霞、杨春蕾

联系电话:0891-6325392,17397118084,18089945198

电子邮箱:lsnmjnck@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美丽宜居示范村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

    

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责任编辑:张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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