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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10:38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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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农业农村部和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厅安排,根据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20246月至9月底,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为广泛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现就征集专项治理问题线索事宜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私设账外账、公款私存、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隐瞒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报账手续不全、乱报支出、“白条”抵库、虚报套取、无票据入账等问题;村级报账透支问题。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权属不明、账实不符、流失严重等问题;占挪用、监守自盗、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以及资产资源低价对外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和资产资源发包收入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等问题;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资产资源交易未按规定公开发包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和干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经营或者违规合同整改等问题;村干部利用工程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监督方面: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级财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选择性公开、民主理财流于形式等问题;监管部门对集体资金监管不力,审核不严、违规出借、挪用等问题;农村集体“三资”审计避重就轻,流于形式、走过场,以及移交问题处理避重就轻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债务方面: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问题;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问题;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问题。

(五)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投诉举报方式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08916657715

来访地址: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指导科

理邮箱:lsszcfgk@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930日。

三、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于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提供线索的公民信息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特此公告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


责任编辑:赤列白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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