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局公务车辆运行安全,规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严控公务车辆运行经费支出,现拟公开比选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采购单位: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内容:满足我局公务车辆维修需求,各项维保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规定。
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每年一签,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直至3年服务期满。视服务情况,我局有单方面无偿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力,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等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日常养护、车辆维修、年检代办、紧急救援等业务,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维修资质、专业人员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近3个月纳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及承诺函。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二)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内)承接过不少于3个(含)同类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资料递交
(一)投标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比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请忽略)。
3.本公告第二部分“资格要求”中所涉相关材料。
4.公务车辆维修报价单。
(二)递交方式
以上资料请依次胶装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密封,封面需注明: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比选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于2025年9月17日9:30-18:30递交至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31号,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楼一楼106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综合得分前2名确定为本次比选中标机构,并在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91-6323228,13908982875
特此公告。
附件:1.评分细则
2.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报价表(含工时费)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两个附件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次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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