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   
无障碍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通告公告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比选“市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评定、监测及奖补项目评审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5 10:3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为切实做好2025年拉萨市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以下简称“市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申报评定、动态监测及联农带农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进行评审,现将比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比选“市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评定、监测及奖补项目评审服务

采购单位: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内容: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关于持续促进增收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拉萨市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拉萨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拉萨市家庭农(牧)场市级示范场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拉萨市培育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相关规定,完成“市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相关评审工作(项目总数255个),包括对经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和完整性审核、现场核实、召开评审会等方式,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最终结果,为拨付专项资金提供依据。

二、评审时间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评审工作,并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形成工作闭环。

三、最高限价

本次比选最高限价为15万元。

四、资质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等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拟投入的有资质的财务会计不少于3人;

4.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证明。

(二)比选提供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比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3.本公告第四条资质条件“比选申请人资格”中所涉相关材料;

4.报价单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五、比选办法

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拉萨市农业农村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采用综合评分进行比选,综合考虑技术、服务、报价等因素,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本项目的服务提供商。

六、递交方式

以上资料请依次胶装、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密封提交(1份),封面需注明: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评定、监测及奖补项目评审公开比选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25年10月15日至21日9:30-18:00(工作日)递交至拉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31号),逾期不予受理。

七、比选形式

1.形式:本次比选采取线下比选形式;

2.时间:20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

3.地点: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四楼圆桌会议室(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31号)。

八、联系方式

名称:拉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31号

联系人:果女士

联系方式:0891-6364151、13989004475

附件:

1.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评定、监测及奖补项目评审公开比选评分表

2.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评定、监测及奖补项目评审公开比选报价单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次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