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农发〔2025〕16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乡村振兴办、文创园区群众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西藏自治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规范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行为,现将《拉萨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拉萨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市级)办事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拉萨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及《拉萨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市级)办事指南》
责任编辑:次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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