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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拉萨市“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17:56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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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柳梧新区、空港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具体安排,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拉萨市“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续推进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助力农农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村庄环境迎接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拉萨市“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暨春季战役视频推进会议部署安排,聚焦我市部分乡村“清洁不彻底、机制不健全、群众不主动”等突出问题,围绕“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干群参与、督促激励”等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实效,以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村庄环境迎接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防控疫病疫情、改善农牧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继续拓展深化村庄清洁行动内容,激发农牧民群众主动性,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二、行动目标

以“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三、行动原则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县(区)抓落实,强化县(区)、乡(镇)、村(居)党委主体责任,明确县(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居)为单位进行实施,村(居)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牧民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牧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行动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围绕“一建二拆三改四管五清”为主要内容,全面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牧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让“洁净美”成为全市乡村的亮丽底色。

“一建”:建立规章制度。鼓励村(居)设立村庄卫生日,完善村规民约,建立“门前三包”、监督举报及“黑红榜”、积分评比、流动小红旗等管理制度。

“二拆”:拆除私搭乱建。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共区域修建的车库、草房、棚舍等影响道路通行、群众生活、整体观瞻的乱搭乱建建筑进行拆除。拆除残垣断壁。引导动员群众对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和危险建筑进行拆除。

“三改”:改庭院环境。引导群众进行庭院环境整改,确保院落井井有条,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整齐有序,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无乱拉乱接,院落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有绿化,卧室客厅厨房储物厕所干净卫生。改人畜混居。引导群众通过原址整治、独立圈舍新建或集中新建圈养点等方式进行人畜分离,家禽家畜圈养,圈舍卫生整洁。改不良生活习惯。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四管”:做好生态资源、乡村道路、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的管护。利用现有生态岗位,完善现有的管护机制,做好生态资源、乡村道路、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护。

“五清”: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垃圾及农牧户房前屋后、巷道垃圾,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清理村内河塘沟渠。引导农牧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并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清理村内畜禽粪污。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和粪污随意堆放行为,对于村庄道路上的畜禽粪污及时清理,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清理生活杂物及废弃物。进一步规范农牧户在公共区域堆放生活杂物及废弃物行为,引导群众及时清理长期不用的杂物和废弃物;清理田间地头农业废弃物。按照“谁受益谁清理、谁堆放谁清理”的原则,引导农牧民群众及生产经营者及时清理田间地头的弃用地膜、农膜、肥料农药包装物及秸秆废弃物。

五、村庄清洁标准

总体要求:整个村庄要干净整洁有序。

具体要求:农户房屋安全有保障,基本实现人畜分离,生产生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房前屋后、院内院外清扫干净无垃圾堆放。主要道路通行畅通,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圈乱占,街道干净整洁,基本无生活垃圾,无污水乱流、无畜禽粪污乱排,两侧建筑立面基本无乱贴乱挂等现象。公共厕所正常使用有保障,有专人管理,定期消毒,保持干净卫生。河塘沟渠基本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排、黑臭水体等现象,其他公共空间干净整洁有序。

六、实施步骤

2021年5月18日-5月20日:启动部署。各县(区)根据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1年5月21日-7月30日:集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乡、村实际,组织人员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2021年8月21日-12月30日: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对清洁效果突出的县(区)按程序报送至农业农村部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村居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多方力量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

(三)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四)构建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责任编辑:张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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