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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拉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拉萨市“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11:27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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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妇女联合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妇女联合会制定了《关于开展2022年拉萨市“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乡镇认真创建评选。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拉萨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2月24日

《关于开展2022年拉萨市“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乡村,推进美丽宜居家园建设,202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支撑,以提升农牧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创建“洁化、序化、绿化、美化、德化”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创建评选一批环境整洁优美、有创意、有特色的“卫生家庭”和“美丽庭院”,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乡村面貌的改造提升,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合力共建。各县(区)、乡(镇)村(居)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村(居)、农牧户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各村(居)妇联要积极组织广大妇女整治庭院、清扫室内外卫生,推动村组搞好“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2.坚持农牧民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农牧民的主体作用,特别是发挥好妇女的独特作用,结合《拉萨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开展以洁化、序化、绿化、美化、德化“五化”为标准的“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强化农牧民的生态环保理念,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3.坚持家风引领。引导广大农牧民学文化、爱科学、移风易俗,带动家庭成员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守望相助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4.坚持效益双赢。开展庭院经济、庭院美化,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培育“美丽经济”。将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成为乡村旅游的景点、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支点,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5.坚持探索创新。将“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整体规划中,突出地域特点,在实践中探索,加强创建工作研究,善于挖掘创新体制机制的经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和宣传力度,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三、创建目标

按照《拉萨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部署,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创建评选卫生家庭、美丽庭院,最美庭院活动。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际,创建“卫生家庭”1205户、“美丽庭院”723户、“最美庭院”241户,共2169户,为建设美丽乡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创建类型及标准

(一)创建类型

1.“卫生家庭”达标户(三化):做到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和乡风文明和谐美(德化)。

2.“美丽庭院”达标户(四化):做到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生态绿化自然美(绿化)和乡风文明和谐美(德化)。

3.“最美庭院”示范户(五化):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生态绿化自然美(绿化)、人文景致和谐美(美化)和乡风文明和谐美(德化)。

(二)创建标准

1.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无危破房,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污水、无粪污、无污渍,卧室、客厅、厨房、厕所均洁净,自觉将垃圾入桶(箱),人畜实现分离,厕所达到卫生厕所;庭院附近杂物柴草堆放整齐,无畜禽粪污堆放,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沟渠、道路干净卫生。

2.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院落井井有条,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物品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乱贴乱画、乱拉乱接现象,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庭院外观整齐有序。

3.生态绿化自然美(绿化):种植各种花卉苗木,房前屋后、庭院周边有花草树木,可以是果树、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其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4000米以上的农牧户可适当放宽标准)。

4.人文景致协调美(美化):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就地取材,对房前屋后和庭院空间进行设计布景,突出创意和实用兼具,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打造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5.乡风文明和谐美(德化):积极主动参与村里村庄清洁行动,自觉执行垃圾分类,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文明,不损害公共利益,争当志愿者,积极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创建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农牧户庭院进行评估,推选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农牧户庭院,择优推荐并填写申请表上报乡镇政府,8月30日前上报参评对象。原则上各村推荐的“卫生家庭”不少于8个,“美丽庭院”不少于5个,“最美庭院”不少于2个,每个参评对象至少提交4张展示照片,其中一张为全景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不包括设计图、效果图等)。图片电子版为JPG格式,2兆以上大小。杜绝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现场评分。由乡(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照评分细则评分,到现场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

(三)结果上报。根据评分结果,乡(镇)政府原则上每个村(居)选出5个“卫生家庭”,3个“美丽庭院”,1个“最美庭院”于9月10日前上报县(区)农业农村局(乡镇政府在总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允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配各村(居)名额,但每个行政村不能少于5个名额),并由县(区)9月15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

(四)市、县查验。由市、县(区)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按50%的乡镇、30%的村(居)进行抽查核验,查验结果计入年度人居环境考核。

(五)结果公示。在10月20日之前,将创建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获得“卫生家庭”、“美丽庭院”、“最美庭院”称号的农牧户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300元、500元、800元的资金奖补。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创建计划(2月20日-3月15日)。各县(区)根据各乡(镇)、村(居)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制定“美丽庭院”、“卫生家庭”创建计划,并及时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村(居)。

(二)落实创建措施(3月15日-7月30日)。充分利用有效的建设时间,开展家庭环境集中整治,清理庭院杂物,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完善基础设施,引导广大农牧民养成清洁卫生的良好习惯,实现庭院洁化、序化、绿化和美化目标。

(三)开展创建评选(8月1日-10月20日)。各乡镇要集中开展卫生家庭、美丽庭院评选活动,严格按评选方法,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公开。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区)农业农村局,由县(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妇联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经市、县核验组实地抽查核验后进行公示。

(四)授牌表彰。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妇联对获得“卫生家庭”、“美丽庭院”的农牧户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锦旗表彰。

七、资金预算及筹措

卫生家庭:1205户×300元/户=361500元

美丽庭院:723户×500元/户=361500元

最美庭院:241户×800元/户=192800元

奖牌制作费:2169个×130元/个=281970元

以上合计:1197770元

资金从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美丽乡村资金中列支,以实际支出为准。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乡镇党委书记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督促各村围绕创建目标,加强组织,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确保美丽庭院、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广泛创建。从创建开始就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妇联组织工作的优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展开。

(三)强化宣传报道。全面收集在整治、评选等环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利用微信公众号、墙报、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反映活动的各项成果,扩大影响力。辐射带动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潮中。

责任编辑: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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