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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发布时间:2020-10-23 16:0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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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农业农村局继年初农产品质量安全“春雷”行动后,从2020年5月开始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开始开展“利剑”行动。

“利剑”行动包括:“利剑1号”行动。以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为重点,压实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等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打击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7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的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未按要求检测或自我承诺并出具合格证的行为。“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禽肉、牛猪羊肉为重点产品,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肉牛肉羊集中育肥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肉禽尤其是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肉牛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利剑3号”行动。对全市水产品实施全覆盖、全时段监管,确保我市人工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外来水产品质量开展整治,及时提供农业农村部门进入市场抽检水产品质量的检测信息,分析外来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为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外来水产品运输车、暂养池等非法使用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提出意见建议。

“利剑”行动期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挖根源、从重处罚、公示案例、警示预防,保持严打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止目前,全市“利剑”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3人次,出去车辆181驾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98家次,发放宣传材料7826份,开展指导培训38场次,指导培训1649人次。开展农资打假巡查检查616次,出动执法人员841人次,检查农资门店、企业总数496家次,抽检农产品759个样品,查出问题5起,并在农产品追溯平台黑红榜曝光。

责任编辑:张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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