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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关于加快推进饲草料产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0-08-28 18:08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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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草牧业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构建粮饲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促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草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加快推进我市饲草料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草原是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重要生态屏障和畜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发展草产业对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推动农牧业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1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发展草牧业,支持青储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以及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2017年全市人工种草种植面积16.38万亩,其中青饲玉米3.3万亩;加强拉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对于改善西藏、青藏高原乃至全国的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区、市九届三次全委会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农牧业农牧区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7﹞11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天然草地生态保护与人工饲草地建设并重,坚持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强化饲草料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区草业发展,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为核心,大力发展现代草牧业建设东西联动、南北互补、农牧结合的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促进农牧区统筹发展、一产二产三产融合发展,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努力实现草原增绿、牧业增效、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脱贫致富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经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草业发展要在保护好草原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将畜牧业生产、农牧民持续增收和地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求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坚持草业先行,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草原资源,推行草畜平衡制度,组合配套草原基础设施,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实现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科技创新,提高草业综合效益的原则。重视科学技术推广与应用,讲求实际效益,通过科技示范和推广应用,提高草业的综合效益。注重草业发展的连续性和科学性,保持草业发展的协调和目标任务的一致。尊重客观自然条件,突出区域重点和区域草业发展特点。

—坚持市场主导,激活草业内生动力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用好价格“指挥棒”和供求“杠杆”,激活草业发展内生动力。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构建多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

—坚持产业融合,提升农牧业综合水平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大力发展新型业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多渠道产业融合服务,提升草牧业生产效率和规模效益。

   (三)发展目标。2018年全市人工种草种植面积达18万亩,其中青饲玉米4万亩,紫花苜蓿及其他牧草14万亩;到2020年,草原退化和超载过牧趋势得到遏制,草原保护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天然草原改良面积达到20%,草原植被综合覆度达到58%。人工种草面积达20万亩,其中青饲玉米5万亩、紫花苜蓿及其他牧草15万亩。生产干草8万吨。草产品质量稳定提升,市场供应基本保障;生产技术水平稳步提高,饲料资源利用率和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初步构建西藏现代草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

具体目标:

天然草地保护与建设:在林周县、当雄县、尼木县和墨竹工卡县休牧轮牧65万亩、草原三灭269万。

牧草种植:在林周县等6县4区开展饲草料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其中青饲玉米5万亩、紫花苜蓿及其他牧草15万亩。

饲草料加工基地建设:在达孜区新建立一个饲草料加工基地。

三、区域布局及发展方向

根据拉萨市区位特征,结合资源禀赋,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原则,把拉萨市草业发展分为划分天然草地保护与建设区(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牧草生产区(农区)和牧草料加工区(农区)三个功能区。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主攻方向,采取分区保护建设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现代草原畜牧业区域发展格局。

(一)天然草地保护与建设区。以当雄县、林周县北部、尼木县和墨竹工卡县等为主。该区域主要以高寒草原和高寒草甸为主,海拔高度4300-4800米。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以禁牧、休牧、轮牧为主要措施,促进草原休养生息,有效恢复草原植被。合理利用草地资源,发挥农牧交错区的优势,通过补播和围栏,推行半舍饲饲养方式,探索和引导生态移民,引导联户联牧经营管理,适度发展生态型现代草原畜牧业,确保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加强草原资源与生态的动态监测,强化草原保护建设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草原保护建设的科技含量。

(二)牧草生产区。以拉萨市的农业县为主,主要包括堆龙德庆区、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北部除外)、达孜县、曲水县、尼木县、当雄县(部分乡)。

扩大以青饲玉米、紫花苜蓿等的人工草地种植、复种规模,提高饲草产量。依托推动以合作社为主的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快草业技术转化,实现农牧区产业互动,缓解牧区草畜矛盾,促进农牧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各具特色的典型农区草业—畜牧业一体化科技集成和产业化示范基地。通过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实现适用技术组合的生产效益倍增。

(三)牧草料加工区。以拉萨市的农业县(区)为主,主要包括堆林周县、达孜区、曲水县,根据需要进行草颗粒、草块、草饼、草捆、裹包青贮的加工。

以牧草生产区为核心,充分利用当地充足的人工种草和周边地区丰富的农副产品,依据当地情况,开展易操作、投入少、利润高的加工方式,配备生产加工机械,建立饲草料加工点。帮助企业寻找自身优势,提升产业品质,提高竞争实力,通过科学技术支撑,发展饲料的精深加工,开发新型饲料、环保型饲料、特色饲料等产品,推动饲料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牧草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以林周县、曲水县为主建设紫花苜蓿、箭筈豌豆等豆科牧草良种繁育基地0.5万亩;以尼木县、达孜县和墨竹工卡县三县为主建设披碱草、燕麦、黑麦草等禾本科牧草良种繁育基地0.5万亩。同时,建设优良牧草品种引进培育试验点2处,区域品种试验基地1处。鼓励和支持科研育种单位和企业联合开展种子繁育、野生牧草驯化与栽培等,建立牧草种子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实现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牧草良种繁育体系,提高种子综合生产能力和供种能力。

(二)加强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建设规模化草产业基地。选用适宜饲草料良种,组装推广丰产栽培技术,探索不同区域饲草料高产栽培模式,建立专业化丰产栽培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扩大饲草料种植面积,提高品质。重点建设四大草产业基地。即在拉萨彭波灌区建设饲草料基地3万亩,建设复种或粮草轮作饲草料基地6万亩。

(三)培育和扶持饲草料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在市内注册并从事草产业的企业,可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享受自治区人工种草项目补贴,同时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和牧草良种生产补贴等。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基地、基地连农牧户的经营模式,实行订单生产,建立互相协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产业化机制,形成政策推动、市场带动、产业拉动、利益驱动的运行机制。重点林周县、曲水县、达孜培育一批饲草料专业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十三五”期间扶持和培育饲草生产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3家,饲料加工龙头企业1家。

(四)建立饲草料科技支撑及信息服务体系。现代草业的发展必须依托科技,依托西藏农牧学院、自治区农科院、自治区职业技术学院等教学、科研单位,加强饲草料引种、驯化、繁殖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快培育适应我区不同海拔区域的饲草料品种,制定饲草料栽培、加工、贮藏及运销等技术标准和规程;加强草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抓好草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围绕草业发展搞好科研规划、课题设置和人员配置等,建立起农技推广网络,提高草业生产新技术的转化使用率。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前提,依托农牧民科技特派员的技术优势,积极发展农牧民素质教育,培养农牧民的技能,及时将先进、成熟的科学技术应用到草业各项工作中,以科技带动草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鼓励支持饲草料品牌建设,规范草产业发展。加大对农牧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发展草产业的技能和水平。

(五)建立和完善抗灾保畜保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防灾抗灾减灾体系。饲草料贮备体系由国家投资建设,运行和管理由县农牧部门负责。灾害发生时,作为政府的应急救灾饲草料贮备,及时向灾区调运饲草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成立拉萨市饲草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立由主管农牧业的副市长为组长,市农牧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水利局、国土局及各县(区)为成员的拉萨市草业发展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产业发展和草业重大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搞好配合协作。负责研究制定促进饲草料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和饲草料产业发展规划宣传工作,全面做好全市饲草料产业发展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把饲草料产业发展作为当前畜牧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制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生态安全屏障工程实施,利用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加大对牧草良种繁育、人工饲草料基地、饲草料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制定出台饲草料购置补贴制度,增加饲草料农机具补贴目录,协调落实草产品加工企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将草产品收购网点、加工企业用地纳入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优先安排和解决草产业发展用地,减化项目审批手续,优先在水、电、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按照《〈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净土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进行补贴。

(三)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农牧部门要积极制定草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改政策,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质量监督等工作,总结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通过引导、扶持、典型示范,全面推进全市饲草产业发展。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配合农牧等相关行业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对我市饲草料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加大饲草料产业发展投入;科技部门要加大科技开发的支持力度。人社、科技部门要在推进饲草料产业发展中引导、鼓励支持,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草产业发展的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有关草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典型经验、成功模式和模范人物,宣传发展草产业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着力营造发展草产业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依据饲草料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适时开展督查。结合饲草料产业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对饲草料产业发展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饲草料产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责任编辑:张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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