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本级、所属单位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拉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拉萨市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拉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拉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拉萨市种籽管理站、拉萨市禽类良种研究推广中心共7家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拉萨市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市农业农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市乡村产业发展局牌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农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三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农业农村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 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 拟订全市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市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 发展规划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规划的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田建设规划,提出项目需求建议,指导农田基本建设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归口管理的农业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
3. 政策与改革指导科(法规科)。承担农业农村法规草案及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文件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农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仲裁管理。监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负责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4. 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起草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蔬菜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农药废弃物处置。承担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农作物种业发展。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种子等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垦改革工作,指导农垦企业现代化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农机作业规范,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作业安全监管和试验鉴定。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5. 畜牧兽医水产科。起草畜牧业、饲料饲草业、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业、饲料饲草业、渔业生产行业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拟订草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持政策,指导饲草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畜禽水产种业发展。组织实施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起草畜禽屠宰行业、检疫、医政、兽药、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承担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实施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疫情管理,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
6.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认证标识的管理。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 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净土健康产业、农业产业园区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8. 科技教育科(防灾减灾指导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组织拟订农业防灾减灾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灾害预警预报、灾情统计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提出农业抗灾资金安排和物资采购建议。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9.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参与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10. 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参与农牧行业引智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
1. 拉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要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检测,为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市场准入、产地认定、评价鉴定、检测信息、技术咨询等,接受社会其他委托检验。
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实验室、财务室。
2. 拉萨市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主要管辖大小21个农贸市场,1个活禽批发市场,3个冷库、1个水果蔬菜批发市场,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牛羊定点屠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公共法律法规,承担全市的动物卫生及检疫监督工作、植物检疫监督工作和兽药饲料监察工作
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动检办公室、植检办公室、财务室、办证室、兽药饲料监察室、实验室。
3. 拉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制定全市农业科研推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科研推广项目。负责种植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相关技术规程,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配套服务。承担作物栽培、植保、土肥等关键技术研究、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农作物良种选育、病虫草害防治、高产栽培技术等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对拉萨市各县(区)农业技术推广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内设机构6个:育种室、土肥室、植保室、区域试验室、办公室、财务室。
4. 拉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防治畜牧疾病,促进畜牧业发展。畜牧技术推广、草原改良畜禽疾病医治、畜牧疾病预防、畜禽疫病测报、落实畜禽屠宰和肉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屠宰技术指导、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等相关社会服务。
内设机构7个:项目科、液氮科、财务科、兽医科、畜牧科、检测室、屠宰技术中心。
5. 拉萨市种籽管理站负责拉萨市的农作物种子监测、市场监管检查和相关案件查件,拉萨地区(七县一区)农资、农药,农膜、化肥、微肥等农资的市场监管检查及案件查处,负责办理拉萨地区农作物,蔬菜种子经营商户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拉萨市无公害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保证全市蔬菜安全检查及市场执法工作。
内设科室6个:市场检查室、办证室、办公室、举报室、种子检测室、财务室。
6. 拉萨市禽类良命种推广中心主要职责:以藏鸡、白鸡保种、育种为主,努力开拓藏鸡、白鸡的销售市场,带动周围群众摆脱贫穷,承担藏鸡、白鸡养殖技术的推广责任。
内设机构3个:生产车间、办公室、财务等。
第二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拉萨市动牧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2021年“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当年总收入汇总数为9598.9万元,较上年减少170.1万元,减2%;当年总支出为10297.43万元,较上年增加1588.72万元,减少13%。支出包括结余结转支出数698.53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收入10297.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98.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698.53万元。2021年度总收入10297.43万元,较上年减少1588.72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支出为1029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297.4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1588.72万元,减少13%。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总支出为1029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8.49万元,占总支出数的52%;项目支出4958.94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总支出为1029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15.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28万元;项目支出4958.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97.43万元。农林水支出(类)9785.1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类)9086.63万元农业(款)行政运行(项)1420.14万元,事业运行(项)3588.2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102.84万元,病虫害控制(项)1342.2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36.91万元,行业业务管理(项)38.13万元,防灾救灾(项)639.78万元,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968.5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22.17(项)252.81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71.94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3.51万元。住房改革支出(项)375.3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项)10.0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8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项)45.69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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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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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8.12 |
4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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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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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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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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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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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94 |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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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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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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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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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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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经费 |
46.18 |
4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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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6.18 |
4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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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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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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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保有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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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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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2.26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5.09万元,减少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了人员管理;单位食堂的建立,减少了公务接待。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口径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85%,下降的原因是2021年单位成立了食堂,只接待批次1次,人数10人。
3、公务用车经费42.13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4.33万元,减少9%,下降的原因是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了人员管理。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拉萨市农业农村局系统运行经费支出111.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9.56万元,事业运行21.5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2021年度拉萨市农业农村局系统机关运行经费111.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9.56万元,事业运行21.5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全系统2021年有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全系统3个项目,局机关:1、常规农药采购;2、防灾饲草采购;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黄牛改良冻精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共有车辆21辆,其中,其他用车21辆;我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全系统2021年预算部门绩效项目48个。
(一)农牧民增收方面。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2397元、增长15.6%,到年底预计增长14%,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2.9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5999元、增长21.7%;经营净收入4092元、增长9.6%;财产净收入925元、增长20.1%;转移净收入1381元、增长7.3%。
(二)种植业方面。2021年,全市种植业粮经饲比上年的57.1:21:21.9优化调整为57.3:17.9:24.8,较去年相比,粮食作物增加0.46万亩、经济作物减少2.11万亩、饲草作物增加2.15万亩(含复种增加0.5万亩)。一是稳住粮食生产。全市总播面积70.6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40.5万亩(青稞种植面积31万亩,小麦种植面积8.13万亩,豆类1.37万亩),经济作物面积12.62万亩(其中油料作物5万亩,蔬菜作物7.5万亩,其它经济作物0.12万亩),饲草作物面积17.5万亩,推广青稞良种面积达34.02万亩,青稞良种覆盖率达93%。根据测产数据分析,全市粮食作物预计产量15.5万吨(青稞作物预计产量11.6万吨),油料作物预计产量0.57万吨。二是提升蔬菜供给能力。制定《拉萨市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划(2021—2023年)》《拉萨市设施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对全市设施蔬菜类型及产业分布、蔬菜种植品种结构、生产基地经营管理现状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城镇郊区蔬菜生产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继续支持主要县(区)和蔬菜优势产区建设高效日光温室和集约化蔬菜生产基地,加快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进度,下拨至曲水县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设施园区建设。全市蔬菜出地上市量达14.67万吨,较去年同期供给能力增长11%。三是加快技术集成创新推广。推进标准化生产及高产创建,落实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面积31万亩(春青稞24.5万亩,冬小麦3万亩,油菜3.5万亩),占全年总播种面积的47.24%。持续改善土壤肥力,安排落实测土配方施肥示范面积28万亩(春青稞25.5万亩,冬小麦2.5万亩)。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基地建设,落实良种繁育田面积26910亩(其中安排粮食作物原种田310亩、一级田2850亩、二级田23750亩)。四是推进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全市落实补贴资金3525.44万元,共购置补贴机具3788台(套),受益农户4845户、资金使用率达48%。完成机耕面积52.16 万亩、机播面积49.75万亩、机收面积45.92万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3%。
(三)畜牧业方面。全市新生成活仔畜25.37万头,成活率98%,牲畜出栏10.48万头(只),肉产量1.15万吨,其中,牛出栏7.81万头,肉产量1.09万吨,羊出栏2.32万只,肉产量0.04万吨,猪出栏0.41万头,肉产量0.04万吨,奶产量9.31万吨。禽出栏13.06万羽,禽肉产量244吨,禽蛋产量918吨。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双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2021年拉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2021年拉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方案》,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印发了《2021年拉萨市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拉萨市牦牛经济杂交推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实施地点、补贴范围及数量、标准、要求等,确保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牦牛经济杂交推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印发了《2021年拉萨市农牧种业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2021年牦牛、奶牛、藏系绵羊、藏鸡等产业种业提升重点工作。印发了《2021年拉萨市牦牛出栏提升计划》,根据牦牛出栏实际情况,计划全年出栏牦牛16.8万头以上。二是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全市生猪存栏1.79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0.52万头,全市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合作社、企业)达到4家。争取市财政扶持资金150万元。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捐赠拉萨市22头“苏姜猪”,正在科学饲养,生长状况良好。三是加大牦牛集中养殖出栏力度。集中养殖出栏牦牛6323头,带动929户4022人参与,实现增收316万元。四是开展牛羊改良及畜禽推广工作。推广优良牦牛种公牛615头;依托林周县彭波半细毛羊种羊场,推广优良彭波半细毛羊种公羊1500只。采取扩繁场联合扩繁户的模式,增加能繁母羊种群规模,发展壮大扩繁户2户(户均存栏100只以上)。开展牦牛经济杂交示范推广工作,已完成配种1335头。持续推进黄牛改良项目,实施黄牛改良10196头。依托拉萨市净土藏鸡养殖发展有限公司推广雪域白鸡0.93万羽,依托尼木县西藏德青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推广藏鸡3.7万羽。五是加大渔业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巡查)28余次,出动检查人员77人(次),处理两起违法捕鱼案件。六是加强人工饲草种植。争取自治区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050万元用于种植7000亩集中连片饲草。争取878万元用于实施饲草复种5万亩及房前屋后、冬圈夏草饲草种植面积4.68万亩,全市饲草种植面积已达18.35万亩,种类包括燕麦草、箭筈豌豆、青饲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七是加强外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把关。累计检疫活牛4857头、活羊45055只、活禽95.27万羽、兔子15100只、马属动物113匹;牛肉108207.53吨、羊肉685.54吨、猪肉41067.21吨、禽肉14636.29吨、兔肉35.96吨;牛副产品280.94吨、猪副产品1720.53吨、羊副产品84.82吨、禽副产品1986.91吨,共计消毒运载工具4027台次。
(四)乡村建设方面。一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截至目前,清理生活及白色垃圾21144.3吨、村内水塘1758口、村内沟渠4991.4公里、河道湖泊5392.3公里、村内淤泥3202.1吨、村内残垣断壁585处、秸秆乱堆乱放970处、卫生死角8679处、畜禽养殖粪污等废弃物数量4460.3吨。二是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厕所革命”。协助各县(区)争取各类项目资金11.16亿元,用于建设63个村(组)的村庄道路、污水处理、环境绿化、村庄照明、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制定印发《拉萨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拉萨市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户用卫生厕所新(改)建推进工作方案》等文件,目前已完成卫生厕所改造10055户,完成全年户厕改造计划的105.66%,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4.15%。三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涉及43个村(居),已开工建设489户、达到入住条件89户,房屋改造提升已开工300户,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总体工程量的35%。截至目前,各县(区)共计支出44638.6万元(中央及市级配套32174.82万元,县级配套12463.78万元),资金累计支出进度达55.23%。
(五)产业化方面。一是大力培育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全市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3家、自治区级达到15家、国家级达到13家,全面覆盖了农牧业种养殖生产及加工、农机服务、民族手工艺、建筑运输等各领域;市级农牧业龙头企业达到40家、自治区级达到6家、国家级达到10家;累计发展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1个;评选出市级家庭农(牧)场80家;自治区级家庭农(牧)场7家;市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区达到4个,国家级产农牧业产业园区达到2个。二是大力发展净土健康产业。审核确定2020年拉萨市净土健康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政策补贴项目141个,涉及补贴资金4941.77万元。结合全市净土健康产业发展实际,从资产重组、业务重组、人员重组和品牌升级等方面起草了《拉萨市国有净土公司重组整合实施方案(建议稿)》,正待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推动市净土集团和北京首农食品集团在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设备、销售渠道建设、专业人才培养、产品研发、仓储物流等方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三是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积极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小农户,落实中央财政资金500万元,在墨竹工卡县、林周县、达孜区、尼木县、曲水县和空港新区累计实施5万亩青稞生产托管服务,受益农户5341户21320人。四是成功申报藏鸡产业集群项目。涉及尼木县2个项目、达孜区2个项目、曲水县1个项目、城关区1个项目,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600万元,已完成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
(六)涉农改革方面。一是顺利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全市243个涉改村(社区)全面完成2020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农村集体资产120.9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94.55亿元,资源性资产101.58万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6754人,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56.775亿元。二是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在林周县试点的基础上在其余县(区)全面启动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安排166万元产权交易专项经费用于设备采购、人员培训和业务宣传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土地9366.94亩,交易金额达321.16万元,有力促进农村土地产权市场化流转。三是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土地(耕地)流转面积8万亩,占总面积的12.41%。出租为主要的流转方式,面积为75977.05亩,占比94.15%。从流转用途看,种粮7336.92亩(9.09%)、种草18170.49亩(22.52%)、苗木6292.01(7.79%)、园艺10114.86亩(12.54%)、其他(温室大棚)38781.07亩(48.06%);从流转价格看,500元以下有23975.47亩,占比29.72%,500元—1500元有27704.31亩,占比34.33%,1500元以上有29015.57亩,占比35.95%。四是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督促指导涉改县(区)顺利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已下发县(区)编委通知并及时挂牌,目前正有序开展人员划转工作。五是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现场培训乡镇、村组干部200人(次),督导各县(区)开展宅基地调研工作8次,核实卫片违法建设农村宅基地746宗,面积371.2亩。指导试点县曲水县起草制定《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曲水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曲水县支持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意见》,以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为基点,通过腾退、易地搬迁、流转交易等方式解决不同乡镇、村组之间宅基地布局和用地指标不平衡问题。
(七)农牧业项目建设方面。一是推进“十四五”新建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十四五”以来新建农牧业项目26个,涉及资金5.49亿元。已完成投资0.37亿元,投资完成率为7%,其中已开工项目7个;续建“十三五”期间项目8个,涉及资金1.9亿元,完成投资0.9亿元,投资完成率47%。二是开展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拉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13.3万亩,涉及资金3.99亿元。目前达孜区、墨竹工卡县已完成项目评审工作,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林周县、曲水县、尼木县已完成项目评审工作,近期计划开展招投标工作;堆龙德庆区正在开展项目选址工作。三是完成拉萨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多次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科院,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专家意见建议,组织编制单位汇总定稿。四是编制拉萨市“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申请了拉萨市“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经费,开展实地调研工作,了解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现状,并聘请三方专业公司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和日常抽检力度。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20家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开展指导培训20场次,指导培训1000余人次。开展农资打假巡查检查241次,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检查农资门店、企业总数307家次。开展定量检测524批次,合格率达98.5%以上,开展定性检测19107批次,合格率达99%以上。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今年2月,城关区成功晋级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县创建单位。目前,全市已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农安县、1个国家级农安县创建县、4个自治区级农安县、2个市级农安县。三是加强基层乡镇检测室建设。全市已形成1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6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23个乡镇检测室和10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快速检测点、6个养殖基地追溯点的检测体系,后续将加快完成剩余的35个乡镇检测室的建设任务。四是切实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全市共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共22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58个、绿色食品11个、有机农产品53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五是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生产主体名录库,共录入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散户四类生产主体1240家。累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1677张,附证上市农产品达3.78万吨。
(九)农牧业科技教育工作方面。一是切实做好人员培训培育工作。全年累计培训培育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人员319人、乡村专干134人、特聘农技员40人、高素质农牧民362人、种养殖实用技能人员373人。二是深入一线开展农牧科技服务工作。制定《拉萨市2021年农牧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农牧科技服务实施方案》,动员市、县、乡三级农牧科技人员500余人赴各县(区)开展科技服务工作。三是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争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35万元,用于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及技术探索推广,截至目前全市秸秆可回收量15.06万吨,利用量达到14.52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6.44%。四是做好农牧业防灾抗灾工作。下达各县(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406万元,储备防抗灾饲草1372吨,截至目前使用440吨。五是做好残膜回收工作。全市残膜回收面积2.62万亩,农膜回收率达87%,全市地膜覆盖面积基本实现零增长。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扶贫资金。
十一、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债务。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重点、重大项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休假探亲费、未休假人员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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