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拉萨市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二、拉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三、拉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四、拉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五、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六、拉萨市禽类良种研究保护推广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七、拉萨市种籽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八、拉萨市农业农村局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拉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拉萨市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拉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拉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拉萨市种籽管理站、拉萨市禽类良种研究推广中心共7家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拉萨市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市农业农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市乡村产业发展局牌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农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三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农业农村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拟订全市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市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发展规划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规划的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田建设规划,提出项目需求建议,指导农田基本建设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归口管理的农业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
3、政策与改革指导科(法规科)。承担农业农村法规草案及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文件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农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仲裁管理。监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负责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4、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起草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蔬菜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农药废弃物处置。承担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农作物种业发展。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种子等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垦改革工作,指导农垦企业现代化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农机作业规范,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作业安全监管和试验鉴定。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5、畜牧兽医水产科。起草畜牧业、饲料饲草业、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业、饲料饲草业、渔业生产行业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拟订草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持政策,指导饲草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畜禽水产种业发展。组织实施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起草畜禽屠宰行业、检疫、医政、兽药、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承担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实施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疫情管理,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认证标识的管理。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净土健康产业、农业产业园区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8、科技教育科(防灾减灾指导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组织拟订农业防灾减灾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灾害预警预报、灾情统计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提出农业抗灾资金安排和物资采购建议。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9、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参与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10、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参与农牧行业引智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
1、拉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要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检测,为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市场准入、产地认定、评价鉴定、检测信息、技术咨询等,接受社会其他其他委托检验。
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实验室、财务室。
2、拉萨市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主要管辖大小21个农贸市场,1个活禽批发市场,3个冷库、1个水果蔬菜批发市场,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牛羊定点屠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公共法律法规,承担全市的动物卫生及检疫监督工作、植物检疫监督工作和兽药饲料监察工作
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动检办公室、植检办公室、财务室、办证室、兽药饲料监察室、实验室。
3、拉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制定全市农业科研推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科研推广项目。负责种植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相关技术规程,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配套服务。承担作物栽培、植保、土肥等关键技术研究、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农作物良种选育、病虫草害防治、高产栽培技术等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对拉萨市各县(区)农业技术推广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内设机构6个:育种室、土肥室、植保室、区域试验室、办公室、财务室。
4、拉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防治畜牧疾病,促进畜牧业发展。畜牧技术推广、草原改良畜禽疾病医治、畜牧疾病预防、畜禽疫病测报、落实畜禽屠宰和肉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屠宰技术指导、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等相关社会服务。
内设机构7个:项目科、液氮科、财务科、兽医科、畜牧科、检测室、屠宰技术中心。
5、拉萨市种籽管理站负责拉萨市的农作物种子监测、市场监管检查和相关案件查件,拉萨地区(七县一区)农资、农药,农膜、化肥、微肥等农资的市场监管检查及案件查处,负责办理拉萨地区农作物,蔬菜种子经营商户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拉萨市无公害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保证全市蔬菜安全检查及市场执法工作。
内设科室6个:市场检查室、办证室、办公室、举报室、种子检测室、财务室。
6、拉萨市禽类良命种推广中心主要职责:以藏鸡、白鸡保种、育种为主,努力开拓藏鸡、白鸡的销售市场,带动周围群众摆脱贫穷,承担藏鸡、白鸡养殖技术的推广责任。
内设机构3个:生产车间、办公室、财务等。
第二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全系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651.29万元。1、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51.29万元、2、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6416.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8.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8.37万元。比2019年预算6070.13万元1581.16万元增加26%,增加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预算比2019年4670.08万元相比增加4%;2、项目预算比2019年1400.05万元相比增加98%。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全系统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7651.29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增加1581.16万元,同比增加2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全系统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7651.2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6416.53万元,占预算总数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9万元 ,占预算总数7%,卫生健康支出328.49万元,占预算总数4%,住房保障支出358.37万元,占预算总数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309.79万元。
2、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034.74万元。
3、林水支出(类)农垦运行(款)农垦运行(项)支出:10万元。
4、林水支出(类)病虫害(款)病虫害(项)支出:1145万元。
5、林水支出(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29万元。
6、林水支出(类)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支出:96万元。
7、林水支出(类)防灾救灾(款)防灾救灾(项)支出:270万元。
8、林水支出(类)农业生产发展(款)自治区畜牧良种补贴资金(项)支出:132万元。
9、林水支出(类)其他农业支出(款)机械化农田残膜补贴(项)支出:20万元。2020中国农民丰收节经费(项)支出:60万元。
10、林水支出(类)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款)拉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补助(项)支出:1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项)支出:30万元。农民合作社专项资金(项)支出:105万元。
11、林水支出(类)科技转化(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155万元。
12、林水支出(类)执法监管(款)执法监管(项)支出:10万元。
13、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89.58万元。
14、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77.82万元。
15、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70.08万元。
16、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12.46万元。
17、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26.45
18、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58.37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资福利支出4491.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761.23万元,津贴补贴2003.97万元,奖金221.15万元,伙食补助:32.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7.82万元,职业年金70.08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38.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9.58万元,其他社保31.77万元、住房公积金358.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88万元。
(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284.14万元。包括:办公费10.5万元,印刷费3.07万元,水费3.2万元,电费16.2万元,邮电费14.36万元,取暖费9.6万元,差旅费66.3万元,维修(护)费9.6万元,培训费16.02万元,公务接待费4.88万元,工会经费55.31万元,福利费1.79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48.22万元,党建经费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7万元。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79万元。包括:未休假补助38.8万元,其他队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99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含二级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5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
(二) 2020年公务用车编制数20辆,公务用车保有辆20辆。
(三) 公务接待费4.88万元。
(四)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22万元。
(无) 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
(六)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数0人。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全系统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76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6.7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9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4.1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79万元;项目支出:2794.5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2%。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765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语段拨款收入7651.29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76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6.73万元,占预算总数58%,项目支出2794.56万元,占预算总数4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运行经费为284.14万元,较2019年264.06万元增加20.08万元,增长7.6%。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有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常规农药采购,采购主体为统一招标确定,购买服务性质为:农药物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占有总额:4747.85万元、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0年绩效情况说明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预算绩效项目15个,分别为:1、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资金105万元,2、“苏拉青2号“新品种示范推广资金58万、3、青稞育种资金25万、4、藏鸡(白鸡)推广资金32万、5、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0万、6、常规农药采购资金400万、7、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经费60万、8、黄牛改良经费40万、9、重大动物防控资金50万、10、农村住户地方调查点经费96万、1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0万、12、重大动物防疫监测经费自治区经费173.08万、13、畜物良良种补贴资金自治区资金132万、14、防灾资金自治区资金200万、15、常规农药采购自治区资金730万。
2、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0年全局系统不存在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情况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全系统2020年不存在政府债务。
(七)2020年农业农村局及下属单位30万以上项目绩效表
2020年农业农村局及下属单位30万以上项目绩效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应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休假探亲费、未休假人员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索朗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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