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农牧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增强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拉萨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监测办法(试行)》(拉农发〔2020〕45号)文件规定,2021年10月13日至29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开展全市农牧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现场监测工作。
此次监测对象为2017年以来评定的市级示范社,共计103家。通过现场核查资料、交流座谈、走访合作社生产场地等方式,依照监测标准,主要从合作社基本情况、规章制度、经营收入、出资分红、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和带动农户数量等内容进行了监测。同时,对近几年来获得过市级财政以上扶持(奖补)资金的农牧民合作社,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此次农牧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掌握了农牧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的运行情况,全市呈现出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经营规范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同时,针对部分运营一般、成员档案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下一步将引导其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县(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大随访督导工作力度。
责任编辑:韩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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