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在尼木县农业农村部门的邀请下,拉萨市动监所派出检疫人员深入到尼木县麻江乡,开展种牛、饲养牛引进调运的指导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22个产地检疫规程》的要求,检疫人员向县、乡详细解读了引牛的流程。一是引牛前的报备工作、牛舍内外的消毒工作和提供所需资料,包括动物检疫合格证、车辆备案证明、引进地的非疫区证明、免疫记录、规定疫病的检测报告。二是在牲畜到达后,24小时内货主向尼木县农业农村局报备;监督人员做好查证验物、隔离观察,在隔离30天期满后,引进牲畜无异常情况后,签发《种用、乳用和继续饲养用畜禽隔离检查证书》。通过此次引牛指导,提高了尼木县农业农村部门对牲畜调运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共同构筑严密防线,保障调入动物防疫安全。
责任编辑:顿珠云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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