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和质量检测部门的见证下,拉萨市第一张藏汉双语“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在城关区蔡公堂乡白定村农村经济合作社开具。该合作社生产的白萝卜,经过质量检测合格,由合作社负责人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后,一联出具给消费者,一联存档备查。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进一步明确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的重要改革创新,我市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构建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为确保我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顺利开展和全面铺开,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调研制定符合市情的推进工作方案,精心制作藏汉双语“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准出准入合作协议、深入各县(区)宣传培训和督查指导,以扎实的前期工作为各县(区)顺利推广合格证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将赴各县(区)督促指导合格证推行工作,力争6月30日前全市合格证推广工作全覆盖。
责任编辑:张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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