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   
无障碍    |   

农技推广先进单位和个人评审表彰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期限: 20
职权名称: 农技推广先进单位和个人评审表彰 职权编码: 540820077000
子项:
行使主体: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 0891-6323676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第八条: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备注: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