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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质资源(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期限: 20
职权名称: 种质资源(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 职权编码: 540820069000
子项:
行使主体: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 0891-6323676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四条: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鼓励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部门规章】《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2015年4月29日)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工作,鼓励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备注:
流程图